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14 点击数: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财会[2014]9号)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财会〔2014〕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南省贯彻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1、湖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

2、湖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2月11日

附件1

湖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

为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

内部控制既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行政事业单位治理的基石。《内控规范》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梳理业务流程,瞄准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是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内控规范》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具体行动,对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通过《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夯实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达到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总体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省财政厅建立由厅长负责,分管厅领导牵头实施,厅内各相关处室、省直有关单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共同参与实施的工作联络机制。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采用适当的方式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实施氛围。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广泛宣传《内控规范》实施的背景、重大意义、实施原则、实施要求等,在全社会营造《内控规范》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在宣传方式上,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刊物、新闻等媒体传播,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三是在宣传原则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省主管部门及各市县间的工作沟通联系,交流工作经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组织培训学习,做好政策辅导。一是由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培训,做到“全覆盖”和“无死角”;二是省财政厅重点负责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和师资的培训,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培训;三是各地财政部门重点负责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四是省直各部门单位重点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会计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服务指导。为加强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工作的指导,由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高等院校专家教授、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咨询专家、省直内控实施重点联系单位财务负责人组成“湖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政策指导、培训学习和咨询服务,实行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临时会议制度,帮助实施单位解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实施步骤

2014年1月1日起,《内控规范》在全省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省财政厅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行政事业单位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运行和评价工作。实施工作一般按以下四个阶段分步推进:

(一)梳理工作流程阶段(2014年1月至4月)

各级各单位需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组织及安排,编制本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二)健全内控制度阶段(2014年5月至7月)

各级各单位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单位层面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加强内控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内控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业务层面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采购、资产、项目以及合同的管理和控制。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考评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投资评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合同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三)建立内控手册阶段(2014年8月至10月)

各级各单位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框架上,继续补充完善,把各项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信息化,做到各项制度相对完整,形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手册》。

(四)督促指导总结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

各级财政部门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本(含工作方案、工作底稿、工作成果等),为其他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提供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有力推进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内控实施的牵头部门,是内控实施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站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内控规范》在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财经纪律、践行科学发展、实现高效运行方面的重要意义,把贯彻实施《内控规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联合工作、专家咨询服务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落实。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财政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帮助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主管局长要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专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内控实施工作机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财政内部职能科室的作用,协调配合,督促开展。

3、加强保障,做好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贯彻实施内控专项经费,以保障《内控规范》实施的宣传培训等需要。要及时了解掌握实施情况,主动为部门单位提供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强化监督,检查跟进。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规范》的基本情况,并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容纳入以后年度财政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扎实工作

1、部门带头,积极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既是本部门本系统内控实施的组织者,也是内控工作的实施者,要把执行《内控规范》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积极带头开展工作。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骨干,重点梳理制定本部门本系统业务流程,形成部门单位内控管理范本,既满足部门本级管理需要,又可供系统单位参照使用。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内控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和检查。

2、单位重视,齐抓共管。《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涉及单位制度建设业务梳理、评价监督等方面工作,需要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不仅是单位全员参与的“系统性工程”,更是单位负责人带头执行的“一把手工程”。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内控规范》实施的主体,要按照统一部署,主动开展工作。要在单位内部设置内控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单位内部控制部门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保证《内控规范》有效实施。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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