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你们好!根据潭发改价费〔2017〕390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收费工作安排,现拟对居住在新校区明德一类学生公寓1-10栋、新校区亲民一类学生公寓1-4栋、滨江校区滨江一类学生公寓1-7栋、北校区学海三类学生公寓4、5栋、北校区学海一类学生公寓8、9、12栋、南校区一类学生公寓南A栋和南B栋的学生收取2018年空调使用维护费,收费标准如下:
1、入住上述一类学生公寓的学生收取冷暖空调使用维护费100元/生·年,
2、入住上述三类学生公寓的学生收取冷暖空调使用维护费50元/生·年。
特此公示!请同学们积极配合,及时将钱存入学校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中。
湖南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潭市教育局文件《关于核定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公寓冷暖空调使用维护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潭发改价费〔2017〕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