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5-05 点击数:
关于调整教职工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湖南省财政厅于2016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印发< 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 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湘财行〔2016〕7号),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并公布了相关标准。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办字〔2016〕15号)第八章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新政策发布之时,我校相应规定随即调整,调整后标准(详见附表)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工程学院计划财务处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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