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催缴学杂费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3-07 点击数:

为加强学费管理,保障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暂行规定》和《湖南工程学院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杂费缴纳仍采用非税POS刷卡方式。

二、财务处已将欠费学生名单和欠费金额发至财务处ftp上,请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上网下载相关资料,配合财务处做好2008年催缴学杂费工作。

三、学生可登陆学院财务网站,通过学费查询系统,查询本人的学费缴纳情况。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二00八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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