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购买用于科研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方面的国产设备可享受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为确保国产设备退税顺利办理,现就我校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所购设备必须为国产设备,并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2.所有设备采购项目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必须3人签字)和抵扣联,两联均须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方才有效,发票号码必须与机打号码保持一致;
3.国产设备必须单独开具发票,不得与家具等其他货物、服务项目混开发票;非同一税率的国产设备必须分别单独开具发票,不同税率的国产设备不得混开发票。
请各采购单位遵照执行。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