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理赔程序

作者: 时间:2016-11-10 点击数:

一、 出险报案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发案部门投保人须在24小时内向太平保险公司0732-8557555专线电话报案,确保保险责任事故及时得到查勘和立案处理,以免因未及时报案造成损失无法确认。

二、 现场查勘

接到报案后,8557555专线人员随即前往事故现场查勘,配合发案部门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核实财产损失,并尽快做出赔偿处理方案。

三、 办理索赔须出具的材料

1. 公安机关证明(由保卫处提供案件偷盗及抢劫3个月内未破案证明)。

2. 发案单位提供财产损失发票(请发案部门经办人及时与财务处田平老师联系,查找损失财产发票)。

3. 保险责任事故涉及财产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国资处提供)。

4. 损失发生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5. 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并加盖公章。

四、 结案付款

附:

联系方式:

保险公司报案专线:8557555 8561637(太平保险公司办公室电话)

财务处:彭慧英 8683785

保卫处:南院:朱建龙 8688110

北院:陈湘林 8680110

新校区:王新祥 86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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