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险报案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发案部门投保人须在24小时内向太平保险公司0732-8557555专线电话报案,确保保险责任事故及时得到查勘和立案处理,以免因未及时报案造成损失无法确认。
二、 现场查勘
接到报案后,8557555专线人员随即前往事故现场查勘,配合发案部门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核实财产损失,并尽快做出赔偿处理方案。
三、 办理索赔须出具的材料
1. 公安机关证明(由保卫处提供案件偷盗及抢劫3个月内未破案证明)。
2. 发案单位提供财产损失发票(请发案部门经办人及时与财务处田平老师联系,查找损失财产发票)。
3. 保险责任事故涉及财产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国资处提供)。
4. 损失发生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5. 被保险人填写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并加盖公章。
四、 结案付款
附:
联系方式:
保险公司报案专线:8557555 8561637(太平保险公司办公室电话)
财务处:彭慧英 8683785
保卫处:南院:朱建龙 8688110
北院:陈湘林 8680110
新校区:王新祥 868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