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
根据学校下发的《2017年深化巡视、审计有关问题整改及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请各部门认真查找本部门应上缴学校财务而未上缴的收入或收费情况。请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面摸排,如实上报。
请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分项逐一填写《校直部门“小金库”自查情况表》,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表格(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送达计划财务处综合计划科(机械楼-232-2)、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刘春波。如未发现相关情况,填写“无”。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0月19日
校直部门“小金库”自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金额
| 形成原因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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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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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2017年10月 日